各二级学院,有关单位:
根据我校《福州工商学院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实施办法(2025年修订)》(福工商人〔2025〕2号)等有关文件,为做好2025年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受理范围
与我校签订正式劳动合同,人事关系隶属我校的教职工均可申报教师、实验技术、社会科学研究(教育管理)等系列相应专业技术职务。申报时已退休人员,不在受理范围。
二、任职年限
现职务任职年限及任职条件计算时间均截止到2025年8月31日。
三、任职条件
申报人员的任职条件、评审程序按照《福州工商学院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实施办法(2025年修订)》(福工商人〔2025〕2号)的要求执行。
四、工作安排
(一)9月8日至9月14日,申报人员提交材料
申报人员需在“2025年中级、高级职称申报”群文件处下载相关表格。按要求填写、整理、装袋评审材料,并在指定时间内向所在部门提交审核申请。
(二)9月15日至9月21日,部门审核、推荐
1.各部门需组建职称考核推荐组进行推荐,其由主要负责人、专家、教师代表5人以上(总数为单数)共同组成,参加考核推荐组的专业技术人员应具有相应及以上级别的专业技术职称。经无记名投票,赞成票超过考核推荐组成员人数1/2的,方可推荐。
2.各部门完成职称考核推荐后要写出完整的推荐意见(含个人签署承诺书、成立推荐考核机构、公示情况(本单位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注明表决情况和票数),由主要负责人签名并加盖本学院、部门公章,交学校人事处备案。
3.申报高级职称人员的送审代表作需实行双向匿名(单位、姓名、学院均不体现)。
4.各部门严格对照申报条件要求,对申报资格、思想政治表现、职业道德、工作表现、工作业绩等进行考核,并指定专人负责审核申报人申报材料,核实无误盖章后报送学校人事处。
(三)9月22日至10月31日,组织评审
人事部门将按照程序组织评审,最终形成书面材料,评审结果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的,确定为评审通过名单。
五、工作要求
(一)申报人员必须如实提供申报材料,逾期未补正或未按要求履行申报手续的,视为放弃申报。
(二)评聘工作中,各级组织要增加工作的透明度,严格程序,确保公开、公平、公正。
(三)评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在评议、考核等过程中,涉及本人或者其直系亲属的评委,应当申请或被告知回避。
(四)为利于通知和资料的收集,请符合申报条件的教师及时加入相应QQ群:
1.“2025年中级职称申报QQ群:807344709”;
2.“2025年高级职称申报QQ群:7848758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