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有关单位:
根据《福州工商学院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实施办法(2025年修订)》(福工商人〔2025〕2号)等有关文件精神,为做好2025年上半年度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受理范围
与我校签订正式劳动合同,人事关系隶属我校的教职工均可申报教师、实验技术、社会科学研究(教育管理)等系列相应专业技术职务。
二、任职条件
申报人员的任职条件、评审程序按照《福州工商学院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实施办法(2025年修订)》(福工商人〔2025〕2号)的要求执行。
三、工作安排
(一)申报人员需在“2025年上半年初级职称申报”群文件处下载相关表格。按要求填写,并在指定时间内向所在学院(部门)提交审核申请。
(二)各学院(部门)严格对照申报条件要求,对申报资格、思想政治表现、职业道德、工作表现、工作业绩等进行考核,并指定专人负责审核申报人申报材料,核实无误盖章后,6月10日前报送学校人事处。
四、工作要求
(一)申报人员必须如实提供申报材料。
(二)审核工作中,各级组织要增加工作的透明度,严格程序,确保公开、公平、公正。
(三)为利于通知和资料的收集,请符合申报条件的教师及时加入QQ群:“2025年上半年初级职称申报群:887165528”。